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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建设:联系企事业单位,建立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,安排见习指导老师,组织开展见习和就业培训,提供基本生活补助。<全文>
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:户口来去自由,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,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,优先选拔公务员,考研优先录取,创业小额贷款等。<全文>
未就业毕业生享受免费就业服务:办理失业登记,参加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,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,参加国家网上招聘活动。<全文>
就业网络联盟及网络招聘月活动:建立毕业生服务专区,提供岗位信息、职业指导、创业帮助、职业培训、工资指导价位、劳动合同样本、失业保险等尽量全面的服务信息和服务功能。<全文>
确定2007年为毕业生就业全面服务年:要做好六项工作,组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;落实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项目;做好就业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;加强对薄弱学校毕业生的服务和对有求职困难的毕业生的服务;加强监督、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;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。<全文>
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答 各地人事厅局促毕业生就业措施 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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